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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祎
2026-03-03 09:27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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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
招投标结算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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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2查看
8回答
请问:固定总价合同,投标时的疑似不平衡报价分项,施工时工程量大增,结算时如何处理
2026-03-03 09:37:17 补充
合同没有相关约定,单价应该执行投标价还是重新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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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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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采纳
首先需要看合同约定 一般合同会约定工程量偏差范围 超过一定范围了 需要重新组价~
2026-03-03 09:28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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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的工程量列入计算
但投标报价时的工程量是由业主提供,只要工程量有产生变化,这对业主是要承担责任的
首次提交 2026-03-03 09:28:42 最近修改2026-03-03 09:38:45 (修改过1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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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变更按变更处理
2026-03-03 09:28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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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算要根据合同约定,合同无约定的根据清单规范计算
总价合同大概率工程量增加,费用不增加的
首次提交 2026-03-03 09:32:24 最近修改2026-03-03 09:39:12 (修改过1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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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总价合同,不做调整。再看下列的专业条款是否有超范围的单独条列,如果有与法务联系是否做调整。
看合同是否有变更超范围的规定,如果没有按照原清单计取。
首次提交 2026-03-03 09:36:23 最近修改2026-03-03 09:38:25 (修改过1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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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合同综合单价执行,结算时不存在不平衡报价之说。
2026-03-03 09:48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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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总价合同,工程量增减,不影响(调整)合同总价。
2026-03-03 10:40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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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总价合同,图纸范围内的,按道理工程量价报价人自行复核,不再另外增加
2026-03-03 11:20:47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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